2025年4月17日,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任磊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民保(浙江)发〔2025〕1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任磊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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